大猩猩對話錄

Ishmael

 

 

 

作者介紹

 

Daniel Quinn(丹尼爾·奎因

19351011生於美國內布拉斯加州奧馬哈市,從克雷頓預備學校畢業后,

是一位美國作家,《大猩猩對話錄》是他最有名的小說,獲得1991年的Turner Tomorrow Fellowship Award,於1992年出版。

人們稱奎因是一個環境主義者,但他本人並不喜歡別人給他貼上這樣的標籤。奎因認為,“環保主義”這個說法本身就把環境從人類的生活中獨立出來,形成了一種“錯誤二分法”。奎因把自己定義為文化評論家,倡導新部落主義。

 

 

譯者介紹

 

    莊安琪:畢業於國立臺灣大學外文系,印第安那大學英美文學碩士。

 

 

作品介紹

 

這部作品是一部心靈探險小說,大猩猩以實瑪利所扮演的是一個智者的角色,與一名虛構的教師展開深入的對話,以簡潔有力的問題開始,探討人類在地球生命演化中的地位與角色,是萬物之靈還是與萬物平等,作品體現了獨特的辯證思維。

 

 

譯名分析

 

(一)關於大猩猩的名字——不同宗教中的“以實瑪利”

猶太教——希伯來聖經中,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與其正妻撒拉的女僕夏甲(Hagar)所生的長子,神對他的預言是“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擊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後裔及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

伊斯蘭教——以實瑪利是伊斯蘭教的先知,他的來歷與猶太教眾的說法相同,而伊斯蘭教的鼻祖穆罕默德自稱是以實瑪利的後裔。

作者為大猩猩取了這樣的一個帶有宗教意義的名字,也許是作者賦予了這個大猩猩先知的身份,與他的對話能夠給人以思考,表達出作者關於地球,關於人與萬物關係的思考。

 

(二)書名的翻譯

原名:Ishmael

譯名:《大猩猩對話錄》

分析:原著的書名是很典型的英文文學作品的書名,但譯本沒有直接使用這個大猩猩的名字,而是直接告訴讀者,這是一本與大猩猩“對話”的書,給讀者一些提示。作為一個探討深層生態哲學問題的文本,焦點是與大猩猩談話的內容,而不是猩猩本身,所以從這一點來看,這樣的譯名是合適的。但是原著之所以為這隻大猩猩取名為“以實瑪利”並不是偶然,譯名沒有體現出這個名字的含義是個小小的遺憾。

 

 

文本分析

 

1.用詞靈活,句式優美,體現譯者中文功底

 

原文:choked and cursed and spat and threw the paper to the floor...Then I dug the paper out of the trash and turned back to the Personals section....(p3-p4)

譯文:我首次看到這則廣告,不由得如鯁在喉、出聲詛咒、啐了一口唾沫、把報紙撕碎扔到地上。(p1

分析:原文中並沒有說到把報紙撕碎,只是扔到了地上,而在譯本中,報紙卻被撕碎了,但是後來主人公從垃圾中找出報紙去看人事欄,如果報紙已經碎掉的話應該還需要有一個把碎紙拼起來的過程,可見這裡譯者對原文有些過度的處理。不過,原文使用了三個簡單的並列動詞,而譯者則很好地發揮了中文的特色,用了“如鯁在喉”這樣的成語,還有“詛咒”和後面的“啐”那個動作,生動地表現出了一種厭惡的情緒。

 

原文:By noon, two hundred mooncalfs, softheads, boobies, ninnyhammers, noodleheads, gawkies, and assorted oafs and thickwits would doubtless be lined up at the address given....(p4)

譯文:到中午,必定會有兩百個白癡、傻子、蠢材、莽夫各種各樣的庸才和遲鈍的人前往刊登的地址前排隊……(p2

分析:原文中的“mooncalf”,“softhead”,“booby”等詞語的意思是相近的,作者用一連串這樣的詞語進行排練,是要表達主人公的內心情緒,譯者也使用了一系列的近義詞進行排列,雖然在詞語的個數上是有差異的,但是也很靈活地將原文的風格展現了出來。

 

原文:Stupid, no? Childish. Naive. Simple. Callow.(p4)

譯文:傻吧?幼稚、天真、乳臭未乾,或者根本就是笨。p2

分析:原文中的四個詞語分別獨立成句,表達的意思是均等的,如果只是直接將幾個詞語直譯過來,中文就會顯得生硬而不自然,譯者使用了字數不同的詞語,將詞序進行了調整,並且最後使用了一個小句,這樣讀起來更能體會主人公內心的情緒。

 

原文:During the childrens revolt of the sixties and seventies, I was just old enough to understand what these kids had in mind -- they meant to turn the world upside down -- and just young enough to believe they might actually succeed.(p4)

譯文:在一九六O和七O年代年年輕人反抗的時代,我才剛到瞭解這些孩子心中在想些什麽的年紀——他們打算翻天覆地,而少不更事的我也竟然相信他們可能會成功。(p2

分析:原文中對等的句式形成了一種對比,但是譯文中沒有體現出來。譯者將“young enough to”譯為“少不更事”非常好。

 

原文:I was being irrational. It happens, its allowed.(p6)

譯文:我不理性。這在所難免情有可原。(p5

分析:原作用了兩個動詞,兩種對於的語態。譯者使用成語進行翻譯,簡潔明瞭也很準確。

2.理解有誤,譯文不能準確表達原作意思

 

原文:That was rich indeed.(p4)

譯文:這可真是刺激。(p1

分析:我認為,譯者將“rich”譯為“刺激”有些不妥。根據上下文的照應可知,主人公認為這樣的廣告有些誇張,正如後面所寫的“冠冕堂皇”,所以,譯文“荒謬”、“荒唐”會比較合適。

 

原文:...seeking someone worthwhile to love and be loved by.(p6)

譯文:……尋找值得愛,同時也被愛的對象。(p5

分析:原文的主語是一致的,前半句是主動語態,表達是自己要尋找一個值得愛的人,而後半句則是要找一個自己“被愛”的對象,即“愛自己的人”;而譯文的後半句指代並不清晰,會讓人理解為“尋找一個被自己愛的對象”,意思出現了雜糅,應該是對原文理解的問題。

 

3.語言之間存在天然差異,可考慮其他形式彌補

 

原文:TEACHER seeks pupil.(p4)

譯文:教師徵學生。(p1

分析:英文使用大寫應是作者有意為之,有強調的作用,而中文無法通過這樣的形式來表現,譯者只是簡單使用了“教師”一詞,無法給讀者一些與後面內容有關聯的暗示。從後文可知,這個“教師”非同一般,這裡建議可以使用“聖師”一類的詞語來突出它的含義。

 

    結語:總體看來,這篇譯文的優點很多,與作者的文學專業背景有很大的關係,但是譯文仍有可以提高的地方,例如對原文的理解以及在翻譯時不可過度處理等。譯文的亮點在於成語的使用,以及中文句式的轉換,使句子更加符合中文的句法,讀起來通順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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