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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克歷險記(Adventure of Huckleberry Finn)是美國作家馬克吐溫於1884年出版的作品,是爭議性很大的一部作品,因為裡頭顯露出當時美國南方社會的無知以及歧視黑人的態度。主角赫克在當時的南方社會是名不受教的野孩子,但也正因為他不受教,還沒受到「文明」社會的價值觀洗腦,所以他才會勇於挑戰當時既定觀念,做出一連串違背社會規範的事情。赫克既然如此不想受到文明社會規範又自小無拘無束慣了,他的說話態度應該也會與當時受過教育的中產階級(如寡婦與華珊小姐)有很大的差異。而在英文原文中,赫克所使用的語言大多為不正統的英語,他很常使用雙重否定的句子或是常有文法跟拼字錯誤,另外還有不受到傳統文明社會的精神。接下來就來討論譯本如何呈現角色的形象;譯本可以再改進之處;最後討論譯本註解的效果。

一.角色形象

1.赫克形象

1.1拼字錯誤

(1) .The Window Douglas she took me for her son, allowed she would sivilize me

(譯文)道格拉斯寡婦她收我作養子說是要教化我(14)

(建議)道格拉斯寡婦她收我作養子說想要校化我(14) 

這裡譯者有加註解釋(5)sivilize一字,解釋作者為什麼要故意讓赫克拼        錯字,但其實不妨可以在譯文也將此字翻成錯誤的中文,以呈現與英文同樣的效果,也呈現出赫克的形象-半文盲的隨性形象。雖然加註可以解釋為什麼作者要這麼做,但在譯文中就沒有呈現與原文一樣的效果,也就弱化了赫克不受拘束的隨性形象。

1.2遣詞用字                                 

赫克的語氣應該會比較生動活潑,使用的語言也會比較口語,通常不會太文雅。

(1).It was an awful sight of money when it was piled up.(1)

(譯文)那麼多金幣疊在一起,看起來非常壯觀

(建議)那麼多金幣疊在一起可真夠瞧的

譯文的將awful sight of money譯成「非常壯觀」顯得較為文雅也較不夠活潑,弱化了赫克那種隨性的語氣。

(2.)For the house was all as still as death now

(譯文)全家都已熟睡,安靜了像死了一般。

(建議)整間屋子安靜到像屋內的人全都死光了

可能可以再活潑一點,有點粗俗反而呈現出赫克說話較直接,不加以修飾的態度。

(3.)Well, then, the old thing commenced again. (1)

(譯文)那一套老規矩又再從頭開始(14)

(建議)這下可好了,又要開始綁手綁腳的過日子。

這裡譯者其實很亦步亦趨的跟著原文走,但似乎少了點赫克受不了禮教規範的無奈語氣,或許在這裡可以強化赫克那種受不了文明生活的反叛精神。

(4).I wanted to smoke, and asked the window to let me.(2)

(譯文)我想抽一口菸,就請求寡婦我抽。

(建議)我想抽個菸,就寡婦我抽。

赫克似乎比較不拘禮數,不會那麼的客氣委婉,「請求」寡婦「准」他抽菸,我覺得或許可以在表達可以再直接一點。

(5).So, I went back.(1)

(譯文)又乖乖回去(14)

(建議)我就回去了

我認為不需要特別強調赫克是「乖乖」回去,就直接譯出他就回去了即可,突顯青少年「就這樣」的態度。

 

1.3 語域

(1).They get down on a thing when they don’t know nothing about it.

(譯文)有些人就是這樣,對一些事情還不明就裡,就先反對再說。

(建議)有些人就是這樣,對一些事情根本什麼也不知道,就先反對再說。

赫克的語域可能比較低一點,口氣應該會比較直接而不會太文雅,因此我認為可以的話就盡量以淺顯白話的語言呈現赫克說話的口氣。不明就裡一詞雖然簡潔有力,但比較像是有受過教育的知識份子會使用的語言,所以不妨就直譯原文,不用再加以修飾。

(2).Then for an hour it was deadly dull, and I was fidgety.

又是一個鐘頭的死氣沉沉,搞得我如坐針氈

接著下一個小時快要悶死我了,讓我快坐不下去。

這裡也是一樣,死氣沉沉跟如坐針氈兩句都太過文雅,不太像是教育程度不高的赫克會使用的語言。我的建議是可以白話一點,並且加入一些青春期少年會有的語氣,像是不耐煩或討厭受到規範的語氣。

 

2.寡婦形象

(1)She called me a lot of other names, too, but she never meant no harm by it.(1)

(譯文)還了我一大堆這個那個的字眼,但我曉得她絕對沒有惡意。

(建議)還碎碎念了我一堆這個那個字眼,但我曉得她絕對沒有惡意。

寡婦在赫克回家後先是用淚水攻勢,又稱他為可憐的迷途羔羊(poor lost lamb),接下來應該還是以柔情攻勢為主,不太可能直接用「罵」的,應該比較接近喋喋不休的一直念他,希望能夠「感化」赫克,使他迷途知返。用罵一字會顯得寡婦比較強悍,就較不符合寡婦希望以愛心感化赫克的形象。

 

. 譯文可以改進之處

2.1受限於原文

(1). never seen anybody but lied one time or another

(譯文)我還沒見過從不撒謊的人偶爾撒個一兩回

(建議)我還沒見過只撒過一兩次謊的人

(2). a body would have to do there was to go around all day long with a harp and sing, forever and ever.

一個人只要整天走來走去,彈著豎琴唱著歌,永遠永遠。

一個人只要整天走來走去,彈著豎琴唱著歌,就永遠這樣過下去

受到原文影響而導致產出比較不符合中文語法,而是比較像是英文句型,向是英文的副詞通常會擺在最後面,但中文副詞主要是修飾某個人所做的事情,不太會獨立成一句,不然也需要再將句子展開,才不會顯得突兀。

2.2用字可以再精確一點

(1). I went up to my room with a piece of candle,

(譯文)端著一根蠟燭上樓

(建議)拿著一根蠟燭上樓

 

三.譯者註解

3.1規範性的文學導讀

此譯本有需多加註的地方,可以補足讀者的背景資訊,像是聖經的典故(註6,10),但有些地方應該還是可以留待讀者自行發掘(10,16,20)。作者在註解中傾向加入自己的分析,希望能為讀者「前情提要」,但我想或許可以留多點空間讓讀者自行探索。

(1).  (註10)「這裡道格拉斯寡婦收養赫克,彷彿自擬埃及法老王的女兒收養摩西;摩西後來拯救全體以色列奴隸,而赫克後來拯救了奴隸吉姆。

我覺得這裡的譯者的對比分析有切中要點,但似乎太早「破梗」,讓讀者太早知道最後赫克會拯救吉姆。(第一章吉姆甚至都還沒登場)

(2). (16)像是赫克的處事原則是:「息事寧人,隨遇而安」」

這裡也是譯者對於赫克個性的詮釋,但其實特別點出,讀者應該也能從字裡行間了解到赫克的性格,應該不用特別明晰化

(3.) .(20) 湯姆在本書裡成為最具爭議性的人物,在《湯姆歷險記》他是「英雄」,到了本書他變成了「狗熊」、「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究竟是怎麼回事?敬請讀者往後用新閱讀揣摩,採取公正客觀立場,讀完之後再平心而論。」

這個註解譯者就變成是說書人的口氣,彷彿是要先拋出問題後,再請讀者「繼續看下去」。但是我認為應該不需要特別強調這個問題,也不需要特別要讀者保持公立客觀立場,不妨讓讀者自己詮釋,另外,譯者在這裡似乎有點在說教,彷彿預設讀者的立場有可能不夠公正客觀,所以要先給讀者打預防針。但這樣似乎有點太規範性,我想每個人在閱讀文學作品的時候一定會有自己的想像跟見解,這也是閱讀文學作品的樂趣所在,每個人看到的東西都不會一樣。

3.2 有些地方建議可以加註

(1).文中赫克在殺死蜘蛛後,「在原地轉三圈,每轉一圈都在胸口化一個十字;然後,拔下一束頭髮,用繩子綁起來,以便趕走巫婆。」

為什麼拔下頭髮用繩子綁起來可以趕走巫婆,為什麼赫克會覺得是找上門的會是巫婆,這些應該都是可以再加註的地方。

 

.小結

整體而言譯文較跟著原文走,盡量保留原文的表達方式,採較異化的策略。中文產出流暢,不少地方譯得相當到位,只是在呈現角色形象上有時會較弱化原本作者想呈現的效果。(譯文中的赫克似乎教育程度較高,性格也比較不那麼鬼靈精怪。)另外,作者有些註釋比較像是文學導讀,會有不少引導式的資訊,譯者很有自己的一套想法,在許多地方都會想跳出來與讀者分享他的想法,甚至也希望讀者能夠以某種方式閱讀,但是這樣似乎就減低了讀者自行探索作品的樂趣,而且太多前情提要也會窄化讀者的詮釋空間。因為我想譯本的目標讀者應該不只是對於此作品很有興趣而想要再次閱讀的讀者,應該也包含想藉由此譯本認識此文學名著,從出版社特別加入兩百多幅的精美插圖,就看得出版社希望吸引更多讀者群,而不是僅供學術使用,因此我認為或許譯者可以留給讀者多一點詮釋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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