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大震撼(The nurtureshock)是波.布朗森(Po Bronson)與艾許麗.梅里曼(Ashley Merryman)合著的教育書籍,2009年於美國出版,造成轟動,顛覆家長對於教養小孩的許多觀念。文章彙整許多真實案例以及實驗結果,有助於引起讀者共鳴。台灣的譯者是現在任職於中國時報的潘勛,他翻譯手法相當靈活,翻譯特色是大量使用增譯,接下來我會討論潘增譯的效果以及目的。最後再討論其譯文可以改進之處。
- 增譯
- 無中生有—補充讀者背景知識
(1) “Thomas(his middle name) is a fifth-grader at the highly competitive P.S. 334, the Anderson School on West 84th in New York City.”
(潘譯) 湯瑪斯(取他全名的中間)今年小五,就讀紐約市編號三三四的公立學校「安德森學校」((Anderson School),從幼稚園到八年級,這個學校每一般都是資優班,招生範圍遍及全紐約市,考進去很難,學業要求也很嚴。
黃色標注的部分都是潘增譯的,原文中只有“highly competitive”一詞可以知道這所學校競爭很激烈,而英文讀者根本不知道黃色部分的訊息,因此閱讀潘譯本的中文讀者或許還會比某些英文讀者更了解紐約編號三三四這所學校。譯者的主體性相當強,一般而言,譯者若想補充額外訊息,大多會選擇加註解,然而潘卻大膽的將補充資訊加入正文,譯者似乎不僅僅是譯者,而是加入了「創作」的本質,也就是跨越譯者身分,加入了作者的身分。譯者補充的訊息並不是絕對必要,但卻能讓資訊更為完整。
(2) Jill explains that her family lives in a very competitive community—a competition well under way by the time babies are a year and a half old and being interviewed for day care.
史卡斯岱是個居民高收入的小城。吉兒解釋說,她住的社區非常競爭……
這裡黃色部分也是補充訊息,也是譯者加入的「主題句」,先點出小鎮的本質,再將鏡頭拉近到小鎮的居民身上,這裡的譯者又再度發揮自身的「創造性」,像是有自己想法的導演一般,決定要怎麼拍攝這個文本。
- 增加可讀性
2-1改良原文,讓架構更清楚
- The researchers would take a single child out of the classroom fora nonverbal IQ test of a series of puzzles--puzzles easy enough that all the children would do fairly well.
實驗第一輪,一次只請一名小五生出來,讓他作答一份IQ測驗,題目都是非語文的頭腦體操……
這邊譯者整理原文架構,根據實驗次數,在轉折段落的句首都寫上實驗第幾輪,讓譯文架構更為清楚,甚至比英文的架構還要清楚,這時譯者試圖改良原文,目的是希望增加譯文的可讀性,讓讀者閱讀時很容易就抓到文章的架構。
2-2 增添例子讓內容更生動
“When I read the mock dialogues, my first thought is, oh, please. How corny.”
「我讀到學者所建議的模擬對話,『我欣賞你的用心』之類的,第一個念頭就是,饒了我吧,雞皮疙瘩都出來了。」
這裡並沒有提到模擬對話有什麼例子,譯者想要增加譯文的可讀性,所以提供了「證據」給讀者,讓讀者知道這類的例子有多麼制式化。這裡譯者又再次游走於譯者與作者之間的身分,加入了自己的創造力,雖然說這可能是種「僭越」,但譯者所添加的例子合理,也不顯突兀,讓譯文更為生動。
3.彌補文化之間隔閡
(1) Thomas recently had his long sandy-blond hair cut short to look like the new James Bond (he took a photo of Daniel Craig to the barber)
為了看起來像螢幕上新的那位○○七。(他拿一張男星丹尼爾.克雷格的照片給理髮師參考)
(2 )Prefers a uniform of cargo pants and a T-shirt emblazoned with a photo of one of his heroes: Frank Zappa.
他喜歡穿寬鬆的卡其工作褲和印有法蘭克.砸帕(Frank Zappa)頭像的T恤,這位已故的搖滾歌王是他的偶像。
這兩個例子屬於較常見的增譯,目的是補足文化之間的隔閡,尤其是在影視翻譯特別常見,台灣常會將國外藝人的名字歸化成本土藝人的名字,以達到同樣的效果。在這裡,譯者選擇不翻譯詹姆士龐德,而選擇台灣耳熟能詳的○○七譯名,或許不少讀者知道詹姆士龐德是哪個電影角色,但是譯為○○七更為傳神,台灣讀者馬上就可以了解。
此外,譯者增譯「這位已故的搖滾歌王」,補充這位Frank Zappa的身分背景,我覺得應用得當,而且產出也相當流暢到位。
4.解釋原文
- He scored in the top 1 percent of the top 1 percent
湯瑪斯的智力測驗分數是最頂尖百分之一之中的最頂尖百分之一,就是最頂尖的萬分之一
這裡譯者企圖解釋「最頂尖百分之一之中的最頂尖百分之一」,加入了「就是最頂尖的萬分之一」,又凸顯了譯者的本體性,加入了自身的「創造性」。
- 可以再改進之處
- 保留原文文體
“he gave up almost immediately, concluding, ‘I’m not good at this’”
(潘譯)「……他會馬上放棄,就說我不會」
(建議)「……他會馬上放棄,自己下結論:「這個我不在行」」
這裡應該要保留原文直接引述的語氣,不然會有點弱化了原文的語氣。
- 保留原文語序跟敘述手法
With no more than a glace, Thomas was dividing the world into two—things he was naturally good at and things he wasn’t
(潘譯)湯瑪斯看所有事情有個二分法,一種他天生就會,另一種他不會,怎麼劃分往往看一眼就決定。
(建議)只需看一眼,湯瑪斯就能把眼前的世界一分為二,一邊是他天生就在行的事情,另一邊則是他不在行的事情。
其實有些句子不會要大幅度改動,仍然可以產出邏輯清楚且符合中文語法的句子,不妨可以照著原文的語序翻譯。
- 詞語應該一致
(1)They are “the smart kids”大家都叫他們「那群聰明的小孩」
(2) The “smart” kids took the cop-out.自以為聰明的小孩較不想迎向挑戰
這邊引號中的 “smart”皆是指「被認為是聰明的小孩」而不是「自以為聰明的小孩」所以這裡應該是「被認為聰明的」小孩較不想迎向挑戰,這裡應該要保留引號,才能與前一句做連結。
4.中文產出可以再修飾之處
(1)When Tomas took his first look at fractions, he balked.
(潘譯)數學課講到幾分之幾的「分數」,他一眼就不願去學。
(建議)數學課講到幾分之幾的「分數」,他看一眼就不想學。
「一眼」這邊是名詞 無法直接當動詞用
(2)Rather than play catch-up on his penmanship, Thomas refused outright.
(潘譯)湯瑪斯非但不願急起直追,還明白拒寫。
(建議)湯瑪斯非但不願急起直追,還徹底拒寫。
這邊是搭配詞的問題,「明白」跟「拒寫」並不適合搭配使用。
(3) The researchers would take a single child out of the classroom for a nonverbal IQ test of a series of puzzles-puzzles easy enough that all the children would do fairly well.
(潘譯)……讓他作答一份IQ測驗,題目都是非語文的頭腦體操……
(建議) )……讓他作答一份IQ測驗,題目都是非文字的智力測驗……
5.語氣
- Thomas’s father tried to reason with him. “Look, just because you’re smart doesn’t mean you don’t have to put out some effort.”
爸爸跟他講道理:「你很聰明,並不表示你就不必用功阿。」
這裡譯者將選擇淡化了爸爸略帶責備的語氣,加入語助詞後顯得爸爸講得到和緩許多,也選擇省略英文常用來引起注意的發語詞
「聽我說,你很聰明,但這並不代表你都不必用功。」
6.不需特別添加詞語
A large percentage of all gifted student severely underestimate their own abilities
資優生(智力測驗結果在頂端百分之十的那些)中有很大比例習於嚴重低估自己的能力
這邊譯者添加「習於」應該可以直接刪除,語句會更清楚。
7.過度詮釋
(1)The presumption is that if a child believes he’s smart…
(潘譯)大家的假設,是小孩只要自以為聰明……
(建議)一般認為只要小孩相信自己很聰明
「自以為聰明」會有種自以為是的感覺,比原文平鋪直敘的語氣負面許多,不妨就照著原文翻譯。
(2)Though Dr. Caro Dweck recently joined the faculty at Stanford, most of her life has been spent in New York.
(潘譯)卡蘿.杜薇克教授最近才跳槽史丹福,要不然大半生都在紐約度過。
(建議) 卡蘿.杜薇克教授最近才到史丹佛任教,要不然她大半生都在紐約度過。
跳槽似乎隱喻原本工作待遇沒有這份工作來得好,杜薇克教授是自願離職前往史丹佛任職,但原文的join並沒有這層含意,比較傾向陳述事實。另外語域也往下掉了一級。而且下文又提到她搬到加州有點心不甘情不願,感覺上到史丹佛任職並非她本意。
8.太過具體
Boys are earning baseball cards for clearing their plates after dinner and girls are winning manicures for doing their homework.
(潘譯)男生只要吃完飯願意把餐盤上的果皮骨頭清理乾淨就可贏得棒球卡。女生功課有寫完,就可得到指甲美容的獎賞。
(建議)晚飯後,男生只要盤子清乾淨就可以獲得棒球卡;女生只要寫完功課就可以得到指甲美容的獎勵。
這邊譯者特別具體化餐盤上要清理的東西,讓意象更明顯,但似乎不需要特別強調上頭的東西,讀者應該知道需要清理的東西包括果皮骨頭。譯者太過為讀者著想,有時候會變得低估讀者的理解能力。
此外,建議將獎賞一詞換成獎勵,不然會較強調上對下的關係。
小結:看得出潘勛是消化過原文,以融會貫通的方式產出靈活靈暢的中文,而他的譯文風格就是有意識地採用大量的增譯,目的是希望增加原文的可讀性,讓讀者能更輕鬆閱讀,看得出來譯者花費了不少心力,甚至還整理原文架構,方便讀者閱讀。而從潘的譯文我們可以看出譯者的主體性以及譯者身分的分裂,體現了譯者的創造性叛逆。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