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作品評析
作者──馬克·吐溫(Mark Twain,1835年11月30日-1910年4月21日)
原名塞姆·朗赫恩·克列門斯(Samuel Langhorne Clemens),是美國的幽默大師、小說家、作家,亦是著名演說家。其幽默、機智與名氣,堪稱美國最知名人士之一。1907年,牛津大學把一個文學博士學位頒給他。年七十五,安葬於紐約州艾瑪拉。
Mark Twain寫了《湯姆·索亞歷險記》,這本書描寫了他在漢尼拔的童年。吐溫模仿自己小時候的性格,塑造出湯姆·索亞的性格來。這書亦引入一角色哈克貝利·費恩為配角。
《頑童歷險記》(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又譯為《赫克歷險記》、《哈克歷險記》、《頑童流浪記》,是美國文學史上相當重要的作品之一。這本書出版以後,雖奠定他不朽的文學地位,這本書出版以後,雖奠定他不朽的文學地位,然而《湯姆歷險記》卻擁有全球最多的讀者。該書所展現的幽默、寫實、諷刺、以及地方色彩,是馬克吐溫作品中的一貫特色。《頑童流浪記》是《湯姆·索亞歷險記》的續集,嚴肅的氣氛比後者更為濃厚。這書成為了美國大部分學校的必修書,因為哈克放棄服從規矩,而很多這樣年齡的人正是這樣想(哈克的故事背景為還有奴隸制的1850年代)。Mark Twain於1876年夏,《湯姆·索亞歷險記》發行後手寫了約400頁的《頑童流浪記》故事內容。這本書於1884年出版的。
譯者──王安琪 教授
學歷 國立台灣大學外文研究所比較文學博士
美國賓州州立大學英文系博士候選人
國立台灣大學外文研究所英美文學碩士
研究專長與興趣
中英美文學、比較文學、諷刺文學、當代小說、魔幻寫實小說
教授課程
美國文學1865前、美國文學1865後、小說選讀、當代小說、研究報告寫作、
諷刺小說與文化批判、魔幻寫實小說、二十世紀小說
2006。〈馬克吐溫《頑童流浪記》經典導讀〉
Mark Twain作品風格
過去由於資訊不發達,旅行的經驗對於作家便十分重要,馬克吐溫曾橫越大西洋廿五次,環繞世界一週,並在歐洲旅居長達十餘年。他所說過或寫過的許多話,幾乎成為深烙美國人心中的格言趣語,是美國家喻戶曉的幽默文學大師。
幽默代表著智慧,這也是馬克吐溫諷刺文章的一貫手法,無論針對何種議題,他都能使用幽默的方法,把事情的荒謬性逐漸地誇大突顯出來,直到人類的良知最後能有所覺悟,他說過:「面對著笑聲的攻擊,沒有任何東西能夠抵擋得住。」
譯者評析
這本譯本是出於研究學者王安琪教授之手,出版於2006年,譯註部分考證詳細,提供讀者豐富的資訊,增加對文章的了解。 我們欣賞了這麼多譯者,他們對文學作品的熱愛,一一比對不同版本的原文,對其內容加以考證,因此讓讀者可以一窺原作者當年創作的動機與過程。以下是我們曾經討論過的有譯註的作品與譯者:
英--挖開兔子的洞(1865)──張華(資深工程師)(2010)
美--遜咖日記(2007)──賴慈芸(研究學者)(2008)
英--魯賓遜漂流記(1719)──徐霞村(中國作家)(1959)
蘇格蘭--金銀島(1883)──陳馨(採藝名,背景不詳)(1998)
愛爾蘭--格理弗遊記(1735)──單德興(研究學者)(2004)
美--赫克歷險記(1884)──王安琪(研究學者)(2006)
除了遜咖日記是二十一世紀的現在作品之外,其他都是1700年~180年的作品,這些作家都是英美作者,而譯者皆為1900年~2010年的人,背景雖然不同,對文學的熱愛卻是相同的,他們的文筆都是相當的老練與流暢。翻譯的文字都是貼近原文,翻譯策略都是保留原文的風格,不論是人名或是地名,或是事件名稱都保留原文風貌,只是行文流水之間經譯者自己消化吸收後,用流暢的中文譯出,降低翻譯腔,讓讀者讀起來可以完全沉浸於西洋文學的薰陶之中。
文本的中英詞彙探討
馬克·吐溫的風格受新聞學影響很大,儘管根植於美國本土,語言質樸,卻也具備很多發人深省的幽默元素。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美國的文學創作語言。他筆下的人物的言談往往非常生活化,十足的「美國味」,並且使用方言、新生詞彙和地方口音。
- 利用英文拼錯或是雙重否定法來呈現Huckleberry未受過教育的部分
- sivilize me 教化我 (p.1) 應該是civilize me
- warn’t 應該是weren’t 或wasn’t (p.1)
- …but by and by she let it out that Moses had been dead a considerable long time. (p.2)
她才透露摩西老早以前就死掉了(p.15);
應該是…but by and by she let it out that Moses had been dead for a considerably long time.
- So then I didn’t care no more about him, because I don’t take no stock in dead people. (p.2) 於是我
就不再管他了;因為我對死人根本沒甚麼興趣 (p.15)
They get down on a thing when they don’t know nothing about it. (p.2)
有些人就是這樣,對一些事情還不明就裡,就先反對再說。(p.16)
But I warn’t no use. (p.3) 可是沒有用 (p.18)
But I hadn’t no confidence (p.3) 可是我從沒聽過(p.19)
〈小結〉這些不是很正確的字句用法,通常是ebonics(黑人英語)或是未受教育薰陶的人,口中會說出的話語,這個故事背景的確反映了當時的時代背景。
- 新生詞彙
a-bothering(p.2)
a-shaking (p.3)
〈小結〉這是Mark Twain利用Huckleberry的角色造的新字,就像sleep 和asleep以及wake和awake的變化一樣,由動詞→形容詞。
3. After supper she got out her book and learned me about Moses and the Bulrushers,…(p.2)
晚餐過後,她拿出她的書,教我摩西和蒲草人的故事;
〈小結〉learned 這個字是”教”的意思,等於taught,不過現在已經沒這麼用了
像法文也有一個字apprendre同時有學習和教的意思,但是要看上下文.
Ex: Il m’apprend le francasis. He me teaches French. 他教我法語
Il apprend le francais. He learns French 他學法語 (供大家參考一下嚕)
4. and the wind was trying to whisper something to me, and I couldn’t make out whit it was, (p.3)
還有風聲,好像對我低聲訴說甚麼,可是我又聽不懂牠在說甚麼
〈小結〉這裡的it,王教授翻譯成「牠」,雖然風是擬人化,我覺得應該是要用「它」比較好,不然,不翻出這個字也是O.K. 如:還有風聲,好像對我低聲訴說甚麼,可是我又聽不懂到底在說甚麼。
5. 馬蹄鐵被視為幸運物的象徵的由來
馬:西方人認為馬是活力的象徵,也是非常重要的交通工具,也只有富裕人家養得起,所以保護馬蹄不受傷的馬蹄鐵,就成了可帶來好運、避邪的象徵。
鐵:鐵可耐高溫,可製造武器打敗敵人;古人也把鐵當成幸運物,用來對付妖魔鬼怪。
彎月形狀:希臘神話裡,「阿爾特彌斯」(Artemis)掌管生育和繁殖,以彎月為代表;古人因此相信,把馬蹄鐵釘在門上,會產生強大生命力來對抗死神。
【法力】
用來避邪的馬蹄鐵,最好是別人送的或是撿到的,而不是自己買的。而且,使用過又嚴重磨損的越好,因為這表示馬兒曾幫主人踏過無數逆境,法力就越強大。
【開口朝上】
掛馬蹄鐵時,通常是開口朝上,這樣可留住好運,反之則會讓運氣溜走。
一般人把馬蹄鐵釘在房子或穀倉的門上避邪,有人則釘在床邊以免做惡夢,漁夫們把馬蹄鐵釘在桅杆上祈求滿載而歸。(資料來源網路提供)
結論:
馬克‧吐溫在美國文學史上是一位舉足輕重的人物。要是問起美國人,誰的作品最能代表美國精神,當然是Mark Twain當之無愧。從這個文本中,可以看出美國冒險小說和歐洲冒險小說的差異性,歐洲小說比較嚴謹,用字遣詞優美,作風保守;美國小說則完全呈現自由派作風,也把當時的社會文化背景在文字或是角色中完全地表露無遺。這本是兒童文學作品,用字上相當的口語化和白話,而像格理弗遊記等作品因為一開始不是設定為兒童作品,用字部分是給大人看的,只是遊記故事,採用也是簡單白話寫法,普及性和普遍性都能兼顧,所以後來才變成兒童文學作品,用字遣詞深度不同,只是美國作品有加了黑人與當時代的歷史背景,風格與歐洲小說迴然不同。
問題:對於英語是第二國語言的國家,在學習這樣的文學作品,對青少年而言,會不會就學到了不正確的英語用法?如果沒有人糾正或導讀,是否會影響英語的學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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